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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齐树洁教授赴贵师大作“山海风流”讲座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1日 来源:

作为我校对口支援贵州师范大学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2010年6月23日-25日,我校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齐树洁应邀赴贵师大作题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回顾与展望”的学术讲座,并以个人名义向贵师大捐赠了《美国司法制度》等4种共200册的书籍。贵师大700余名师生参加了学术报告会,该校副校长蔡永生为齐教授颁发了“捐赠证书”和“贵州师范大学客座教授聘书”。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学术报告会中,齐教授首先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概念作了阐述,即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以多种方式独立存在和各自发生作用,但又相互联系和协调发生作用的一种系统机制,并从四个方面对其内涵进行了阐述;其次,齐教授就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了讲解,其内容主要包括诉讼和非诉讼两种方式,他分析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原因在于:一是仅靠诉讼解决纠纷,但是诉讼中的很多原则,普通百姓不能接受;二是在现代社会中,律师不能满足诉讼需求;三是诉讼方式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四是有些案件,如涉及感情、邻里关系纠纷的案件并不宜用诉讼方式来解决,而且,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还有利于解决案多人少的压力,更有利于体现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和保证案件的质量。同时,齐教授认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种方式还存在异同,具体表现为,二者都可以解决纠纷,而诉讼强调对抗,非诉讼强调合作;诉讼以公正作为最高目标,非诉讼以效率为目标;诉讼以权利为基础,非诉讼以利益为基础。最后,齐教授认为法院应当支持、监督、审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协议,民间组织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经法院作出决定(司法确认书)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司法改革的回顾与展望”专题讲座中,齐教授首先历数了近年司法制度改革,其中包括死刑复核制度,司法考试制度等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就及改革的方向,他认为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降低司法成本。而当前我国的司法制度尚未完善,如:法律程序繁琐,公民难以用法;审判周期过长,法律效率不高;用法成本过高;判决后执行难;司法不独立;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等,都会导致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所以改革势在必行。但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它不能超前,必须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政治改革的需要。他强调,司法改革要立足国情,也要吸纳外国先进的改革经验。在关注诉讼制度改革的同时,更要重视健全法律调解纠纷机制的建立,降低法院的工作量,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民众需求。随后,齐教授与师生进行互动,学生纷纷举手提问,齐教授都一一进行解答。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在贵师大期间,齐教授还与该校法学院党政领导、教师和研究生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中,齐教授对民事诉讼法学的学术前沿动态作了发言,介绍了有关课题调研的方法和经验,并就联合开展课题研究谈了自己的看法。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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