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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外交部条法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5日 来源:

11月23日上午,我校与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关于国际法合作的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法学院C601会议室举行,我校副校长邬大光和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黄惠康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我校法学院院长徐崇利、党委书记侯利标、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曾华群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结束后,朱崇实会见了黄惠康司长一行。朱崇实表示,外交部条法司此次正式启动与我校的合作关系,不但是对我校国际法学科建设成绩的高度肯定,也为其实现质的提升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希望双方共同抓好推动落实工作,及时总结合作经验,早日结出丰硕成果。双方还就加速推进我校与外交部条法司的合作关系以及国际法学科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邬大光在签字仪式上首先代表学校欢迎黄惠康一行来校访问,并向客人们介绍了我校法学学科近年来的发展情况,以及国际法学科的研究特色和学术优势,希望双方以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充分发挥高校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黄惠康表示,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国际地位得以不断提升,我国在积极参与建立国际新秩序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法律问题亟待研究。迪拜皇宫_(中国)在国际法理论研究方面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外交部条法司也期待着同迪拜皇宫_(中国)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度合作,共同促进中国国际法事业发展。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我校与外交部条法司将本着“积极稳妥、务实高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探索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推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和资源共享,共同加强国际法教学和研究方面合作。外交部条法司在迪拜皇宫_(中国)设立“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国际法问题联络点”,聘请迪拜皇宫_(中国)知名国际法专家为“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国际法问题咨询顾问”。支持迪拜皇宫_(中国)加强国际法学科建设和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的发展,支持迪拜皇宫_(中国)与国外国际法学界、国际组织等开展业务交流访问,支持迪拜皇宫_(中国)承办国际法方面国际会议、培训等项目,优先考虑迪拜皇宫_(中国)教师参与有关国际公约谈判和国际会议,并将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可行协助。迪拜皇宫_(中国)充分发挥国际法研究实力雄厚的优势,利用自身的教学培训、科研咨询优势和资源为外交部条法司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并根据外交部条法司业务需要定向培养人才。双方将不定期进行会晤,交流国际法最新动态,在国际法重点和热点领域开展委托或联合课题研究合作。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加强人员的往来与互动,包括外交部条法司将选派业务骨干到迪拜皇宫_(中国)举行讲座,介绍国际法最新发展,迪拜皇宫_(中国)教师到外交部条法司介绍国际法理论和研究成果等;条件成熟时,迪拜皇宫_(中国)具备一定资质的教师经外交部人事部门同意后可以短期交流、借调等形式到外交部条法司工作;外交部条法司干部也可到迪拜皇宫_(中国)做短期访问学者,具有相关资质的干部可受聘为迪拜皇宫_(中国)兼职教授。

黄惠康司长访问我校期间,还同法学院徐崇利院长共同签署了关于政府采购制度研究的项目委托书,应邀就当前国际法发展趋势及热点问题同我校法学院师生进行了座谈,专程拜访了我国著名国际经济法学者、我校国际法学科带头人陈安教授,并在图书馆报告厅为我校师生作了一场题为“中国外交与国际法”的南强学术讲座。

近年来,我校法学院不断强化“国家队”意识和国际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国际法国家重点学科的集群优势和辐射效应,积极培育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国际争端解决等新的学科增长点,取得了良好成效。此次顺利成为外交部条法司在全国高校系统遴选的合作单位之一,不仅标志着我校国际法学科与外交部条法司的合作进入了制度化阶段,同时也再次展示了我校国际法学科在国内的领先优势,并将激励团队成员为我国的法律外交提供更为科学的智力支持。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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